抱团养老:要有正确的实现途径 

前几天,笔者曾经写了一篇文章,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了“抱团养老”难以长久存在的原因,但是,笔者并没有否定“抱团养老”的理念。

退休之后,找三、五知已、同道、老友,相伴相助,共同度过晚年的人生旅途,是很多老年人的多年理想与愿望。因此,起源于欧洲的“抱团养老”理念一经传入国内,便为众多老年人推崇和接受。

但是,理念是美丽的,现实是复杂的。如果我们不按事务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,碰壁是必然的。一些曾经“抱团养老”的老年人,在经历了“散伙”的挫折以后,一定会在心中留下遗憾的回忆。一件美好的事情,往往以遗憾收场,带给老年人的,则是难以承受的心灵伤害。

那么,如何才能让“抱团养老”这件老年人认可的好事做好呢,笔者认为,必须要找到其正确的实现途径。

第一,要让“抱团养老”社会组织化。

现在,很多参加“抱团养老”的老年人,往往都是以“大家庭”的方式进行组织,希望用“亲情加友情”的方式来维系和运作。这种方式在表面上看似温情脉脉、亲情满满,符合老年人对“家庭氛围”的渴求,但其中的问题和弊端笔者在前一篇文章中已经阐述的十分清楚了,其根本原因在于,“抱团养老”实质就是组织化的养老,但是组织它的人又不按组织化的要求和规律进行运作,于是“散伙”就成了必然归宿。

明白了这一症结所在,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钥匙,这就是要让“抱团养老”社会组织化,让组织规范替代亲情和友情。

如何让“抱团养老”社会组织化呢?很简单,那就是按照社会组织的建立要求做,即所谓“先小人、后君子”,“丑话说前头”,比如必须要制定章程,建立理事会、监事会,要经过登记注册,实行会员制、合同制、合作制等等。虽然笔者说过,这样做以后,会冲谈“抱团养老”的亲情氛围,与老年人的初衷有所悖背,但理想毕竟代替不得现实,要想让“抱团养老”“长寿”,也只能这样。

与此同时,还需要在这一领域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。“抱团养老”属于近几年才出现的“新生事物”,目前,仍属于民间自发行为,规范这一行为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几乎属于空白。而这种情况如果持续存在,既不利于鼓励“抱团养老”的社会组织化,也不利于在出现越来越多的“抱团养老”纠纷时,及时准确地保障当事老年人的合法权益。因此,未雨绸缪,及时制定规范“抱团养老”的法律法规,已经到了需要提上议事日程的时候了。现在,上海正在酝酿为“养老服务”立法,笔者呼吁,上海在涉老立法方面,很多时候都是第一个“吃螃蟹”的,这一次,在“抱团养老”方面,再尝尝“螃蟹”的滋味吧。

第二,要将“抱团养老”的理念融于养老服务建设之中。

在全面加强养老服务建设当中,如何细分需求,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可选择的养老产品,应当是今后养老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。在养老服务建设中注重“抱团养老”产品的开发,不仅是“抱团养老”理念得以实现的一条路径,也可以为希望“抱团养老”的老年人提供了选择机遇。

如何在养老服务建设中开发“抱团养老”产品呢?以往,我们建设的养老机构,或者是兵营式的,或者是医院式的,虽然在防滑无障碍等细节方面非常注重,但基本或完全没有考虑入住者的个性化需求,中高档的养老机构虽然配备了相对完善文化娱乐及体育健身设施,但也是统一配置,可以说是千篇一律、千房一态。对于入住老年人,差不多都是按缴费能力设置差异,而从特定老年群体所追求的居住环境个性化、设施配置个性化等需求,基本上没有考虑。因此,即使有所谓“特色”,也往往是因为入住费用差异而产生的服务差异而已。

现在,随着养老机构建设的深入发展和适度“普惠”制养老服务的提出,我们已经到了可以考虑多样化和个性化养老产品的时候了。因此,“抱团养老”这类产品的开发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了。比如,我们在建设养老机构的时候,可不可以在建筑结构上设计建设一些相对独立的居住单元,以供志同道合的老年人入住在这样一些单元里,有条件的,还可以配备一些专供这样单元使用的辅助性房间。又比如,建设园林式的养老机构时,可不可以建设一些个性化的居住组团,譬如适合亲朋好友共同入住的亲情组团,适合有共同爱好的老年人一起入住的特色组团,等等。甚至有市场需求的前提下,可以特定人群、特定功能为区分建设特色养老机构,譬如文艺养老院、教授养老院、老同事养老院等等,还可以有专门供糖尿病患者、心脏病患者等等入住的养老院,配备上专业医技力量,提供精准服务。

第三,到“农家乐”去“抱团养老”

回归自然、回归乡野是人的本性,过上田园生活是无数老年人的美好理想和强烈追求,许多老年人之所以不顾一切地参加“抱团养老”,很多就是要去乡村山间生活。

近些年来,随着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,“农家乐”得到了高速发展。而“农家乐”的田园生活和实惠实在的价格,让众多老年人一下子找到了一个回归乡野、悠然养老的方便途径。

“农家乐”的居住、生活氛围,都十分接近老年人自行组织的“抱团养老”,而更重要的是,这里的吃、住、玩等管理、服务等生活琐事和经济事务等,都由“农家乐”房东负责,无须入住老年人操心,既省心省力,更大大减少了老年人之间的纠纷和矛盾,这是入住“农家乐”优于自发“抱团养老”的关键之处

因此,希望通过“抱团养老”来享受田园生活的老年人,请你们到“农家乐”来看看吧。

 

(作者为上海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原正处级副处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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